
近日,恒盛注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莉律师承办的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曹莉律师即围绕案件定性提出法律意见,向检察机关充分阐明并获采纳,检察机关将指控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更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建议由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调整为三年六个月。
案件提起公诉后,辩护人继续围绕量刑情节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充分沟通,说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就当事人具有立功情节、家属主动筹措资金补缴税款、涉案单位其他人员实际获利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充分论证。近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采纳辩护人意见,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本案价税合计金额6000余万元,抵扣税款700余万元,法定刑原本在十年以上。通过精准的罪名辩护与有效的量刑辩护,最终实现罪名由重改轻、量刑由十年以上建议转为缓刑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示:
近年来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的出台,为涉税刑事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新思路。此类“买票冲抵进项”案件,辩护关键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之间的罪名甄别与认定,这将直接决定当事人的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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