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注册隐私政策
发布日期:2026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26年6月27日
北京市恒盛注册律师事务所(“恒盛注册”或“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本隐私政策旨在向您说明,在您访问我们的网站、使用我们的服务以及以其他形式与我们互动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使用加粗的方式就本隐私政策中的部分重点条款对您进行特别提醒。您知晓并确认您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按照本隐私政策所述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请不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信息,并停止使用本网站。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从本网站可能跳转到的第三方网站、插件或应用程序。点击或启用此等链接,可能允许第三方收集或共享您的信息。因此,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跳转后第三方网站的隐私政策。我们不对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方式和行为向您承担任何责任,您使用第三方服务时应自行评估承担风险。
我们将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阐述相关事项,其中要点如下: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四、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存储及跨境传输
五、您的权利
六、未成年人保护
七、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八、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合法、必要目的,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具体场景和收集的信息类型包括:
(一)当您报名活动或进行咨询时
当您通过我们的网站报名参加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或联系我们进行咨询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主动填写的姓名、职位、公司名称、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具体个人信息收集情况以报名时您实际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为准),以验证您的身份并完成活动报名,向您发送活动通知。
(二)当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时
当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时,我们可能会出于项目开展所必要收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在项目具体开展过程中,我们还会基于项目开展的必要收集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或我们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具体个人信息范围以项目开展过程中您实际向我们提供的个人信息为准。
此外当我们拟向您提供服务且法律存在相关要求时,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前可能需要核实您的相关身份和资质信息以进行反洗钱、“了解您的客户(know your client)”、反欺诈等背景调查。如果您无法向我们提供此类信息,我们可能无法执行我们与您或贵机构签订的合同,或无法与您或贵机构签订合同。
(三)当您申请我们的职位时
当您通过网站、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平台或线下招聘会等渠道申请我们的职位时,我们会收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电话号码、邮箱)、教育经历(包括学校名称、学历、专业、起止时间)、工作经历(包括公司名称、职位名称、起止时间)、实习经历、获奖情况、语言能力以及其他您主动向我们提供的简历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以便于我们了解并审核您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情况是否与所投递的职位相匹配。
(四)向您提供资讯
为了方便您了解相关立法执法动态或向您更新我们的业务情况,我们可能会向您发送相关资讯信息。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停止接收我们发送的信息,例如在我们发送给您的任意电子邮件中点击“取消订阅”或“退订”链接,或发送电子邮件到本隐私政策第八条中列示的相关联系方式。
(五)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
当您浏览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可能会通过Cookies等技术自动收集您的日志信息(如IP地址、访问时间、浏览器类型)、设备信息及网络状态,用于改善网站体验和统计分析。
我们不会将Cookies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接受或拒绝Cookies,并在访问设备上修改偏好设置。请您注意,禁用Cookies可能会影响您在网站上的使用体验。
(六)依法豁免征得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形
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5)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同意或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我们仅基于合法目的且在特定和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您的信息。
(一)我们如何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共享您的信息: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
(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司法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
(3)与授权合作伙伴或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监管机构共享:我们可能与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或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监管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从而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4)与关联机构共享:为实现统一的服务和管理,我们可能在总所与各地办公室之间共享必要信息。
(二)我们如何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不会将您的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之后;
(2)您自行公开的或者我们能从其他合法公开渠道获取到的个人信息;
(3)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在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三)我们如何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约束下,除非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共享、转让、公开场景下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共享、委托处理、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为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5)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安全对您的重要性。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遗憾的是,尽管我们已尽可能采取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但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请您谅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性,我们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绝对的安全。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采取处置措施以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尽可能降低对您的影响。
四、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存储及跨境传输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存储在境内。在存储期限上,我们仅在为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有更长的保留期要求。
如因业务需要(如涉及跨国法律事务)需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在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传输:
1.告知您境外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
2.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3.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签订标准合同条款),确保数据达到同等保护水平。
五、您的权利
如您希望查阅、复制、更正、更新或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条中披露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响应您的请求。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7)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未成年人保护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我们可能会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此时,我们需要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授权,并由监护人提供或在监护人陪同下未成年人提供其个人信息。
我们不会出于任何目的故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在未经父母/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任何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您是用户的父母或监护人并希望撤回同意,请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条所述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依法删除此类信息。
七、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的业务时常变化,所以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隐私政策。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对于重大变更(如处理目的、控制者信息变更等),我们会通过网站公告等显著方式提醒您。
八、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希望行使您的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400-800-5639
电子邮箱:anli@anlilaw.com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5-36层
电话:+86 10 8587 9199
上海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33号长宁来福士广场T1办公楼37层
电话:+86 21 6289 8808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4801
电话:+86 755 8273 0104
天津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4号观塘大厦1号楼17层
电话:+86 22 8756 0066
南京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7号楼知识产权大厦10层1006-10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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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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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15层
电话:+86 471 3910 106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恒隆广场11楼1106室
电话:+86 871 6330 6330
西安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500号佳和商务大厦A座26层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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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B座11层
电话:+86 571 8673 8786
重庆
重庆市两江新区庆云路2号国金中心T6写字楼8层8-8
电话:+86 23 6752 8936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1楼
电话:+86 898 6850 8795
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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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夏洛特顿市皇后街160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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