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七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链接:
为加快推动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新实施的《矿产资源法》,2026年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七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废止《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2. 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等重点行业标准
链接:
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7号公告,围绕规范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重要产品技术要求,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撑节能提效和碳排放管理等,集中出台了一批重点行业标准。
该本次发布的行业标准涉及: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系列标准、特殊输电通道运维规程、电力工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连续采煤机掘采技术规范等综合性技术规范;清洁低碳氢评价标准、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B24重质船用燃料油等重要产品标准;光伏电站巡检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燃煤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评估试验导则、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设计规程等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设计规程;风力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化方法及评价标准、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化方法及评价标准、燃煤电厂能耗状况评价技术规范等节能提效和碳排放管理标准。
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能发资质规﹝2025﹞107号,以下简称“《细则》”)。
在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后,该规则构建了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细则》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进行了细化,重点明确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规范,为相关主体开展绿证管理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此外,《细则》明确了证与自愿减排市场(CCER)、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碳排放双控等政策的协调衔接规则,确保绿证环境权益的权威性、唯一性和通用性。
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7日,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5〕1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用于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应用、修复、异议处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共8章34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建立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国能资质〔2016〕388号)同时废止。
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链接:
2026年1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根据该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6.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发布
新闻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6/art_cf2ee53c73984571bef945c5a3913d15.html
标准链接: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国家标准发布,并于2025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标准自201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标志着我国绿色工厂培育工作进入新阶段。
新版标准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明确新定义新内涵,结合新形势下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要求,明确绿色工厂新的定位和导向,提出“新五化”,即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和用地集约化。二是重构指标体系,确立“新五化”的一级指标框架,下设可延伸扩展的二、三级指标,并强化以定量指标为主,突出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利用,权重合计占比高达60%。三是优化评价方法,引入基于“基准值”和“引领值”的量化评分体系,企业将实际数据与“基准值”和“引领值”进行对比得出分数,通过评分反映自身绿色化发展水平,这样的评价结果更具有区分度,更易于应用。
7. 五部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链接:
为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2026年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五部门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工信厅联节〔2025〕77号,以下简称“《指南》”)。
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以向工业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为主要目的,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可融合工业生产过程、与电网友好互动并实现协同自治的综合能源系统。工业绿色微电网涉及源、网、荷、储等各环节,并融合了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
《指南》共五部分,包括建设原则、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模式、应用场景和建设要求:
Ø 在建设原则方面,包括推动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加强与电网友好互动、具备工业负荷调节能力、提高数智化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等五项基本原则。
Ø 在建设主要内容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六个方面设施或系统。
Ø 在建设模式方面,根据建设主体、运营模式等情况,主要包括自筹自建型和第三方共建型。
Ø 在应用场景方面,涉及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企业或工业园区高载能应用场景,机械、轻工、纺织、汽车、电池制造等企业或工业园区灵活性应用场景,电解铝、多晶硅、水电解制氢等企业或工业园区规模化可调节应用场景,算力设施等企业高可靠应用场景。
Ø 在建设要求方面,提出从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加快先进技术应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实现经济合理可行等要求。
8. 中国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链接:
2026年1月9日,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2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覆盖能源规划选址及供应保障、资源监测预报、防灾减灾、气候生态效应评估、电力市场交易等全场景和短临至月季年尺度无缝隙的一体化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自主可控的风能太阳能专业数值模式和能源电力气象人工智能专业模型业务化运行。国省两级建立有技术平台、有服务产品、有业务流程、有服务对象的能源气象服务业务。到2030年,能源气象人工智能专业模型得到深入应用,水风光储等气象服务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质效气象服务助力实现“碳达峰”阶段目标。
为推进能源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从构建全链条能源气象业务、打造全场景能源气象服务、夯实全要素能源气象支撑三个板块,共计确定20个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完成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优化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业务、完善无缝隙风能太阳能资源预报预测业务、强化风能太阳能发电功率预报业务、建立流域水电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建立能源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加强能源工程气象评估服务、加强“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气象服务、加强重要输电通道气象服务、加强能源调度气象服务、探索能源气象服务新场景、提高能源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益、优化能源气象观测网、强化能源气象业务数据支撑、发展自主可控风能太阳能专业数值预报模式、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构建集约高效的能源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加强能源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能源气象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能源气象服务机制。
9.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核电厂常规岛工程预算定额(2025年版)》的通知
链接:
为适应我国三代核电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核电工程造价,2026年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核电厂常规岛工程预算定额(2025年版)》(国能发核电〔2025〕116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2025年版》”)。
《预算定额2025年版》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5册,在建、已建成未结算的核电项目常规岛工程可参照执行。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
链接: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防范遏制水电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4日。
新闻类
11. 2026年1月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链接:
2026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闻,明确自2025年12月2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2026年1月6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025年12月2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12. 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年送电量超2600亿千瓦时
链接:
南方电网1月4日宣布,公司2025年“西电东送”全年送电量达2615亿千瓦时,比2020年多31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
“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通过“西电东送”大通道,累计送电1.14万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燃煤3.3亿吨、减排二氧化碳8.6亿吨,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3.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成功集齐市场主体“最后一块拼图”——首批发电类虚拟电厂正式入市交易
链接:
根据南方电网发布相关新闻,截至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迎来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共5家调度单元的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聚合分布式光伏等资源总容量约33兆瓦,以“报量报价”模式参与日前、实时现货市场优化出清。
发电类虚拟电厂参与区域现货市场后,分布式光伏等分散资源从电网“被动管理对象”转变为主动响应的“市场主体”。作为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的全新参与者,虚拟电厂的入市完善了市场主体结构,构建了“源荷互动、供需协同”的市场新生态。
14. 全国首个百兆瓦级混合储能项目顺利送电
链接:
根据南网报讯,在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顺德实证基地,我国首个百兆瓦级“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项目完成并网启动受电工作,项目顺利送电,储能站将进入涉网充放电测试与试运行阶段。
15.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45—48)
链接:
2026年1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45—48),本次公布案件涉及如下违法行为:
Ø 云南某发电公司水电站的电站2号机组超声流量计改造在蜗壳内进行,施工方案缺少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
Ø 贵州某煤电公司所属在建光伏项目的项目业主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Ø 甘肃某发电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部分作业人员未参加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Ø 浙江某火电建设项目某机组施工单位存在将劳务分包人员工资在安全生产费用中错误列支,多处作业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已投运的氢站围墙外近距离违规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等问题。
16.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
链接: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于1994年10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此后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曾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2026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17. 国家电网公布2025年度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
链接:https://sgnec.sgcc.com.cn/home/newsenergydetail?newsId=2601080302300012505
2026年1月9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
根据本次公告,2025年第5次补助资金情况为:2025年11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923662万元,其中:风力发电413038万元,太阳能发电431783万元,生物质能发电78841万元。
18.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汇编》的通知
链接:
为贯彻落实《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向全国组织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从电压暂降治理、供电电压越限管控、谐波治理等方面梳理了近30个电能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电能质量管理典型案例汇编》。
19. 国家电网经营区2025年省间交易电量规模创新高
链接:
2026年1月10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国家电网经营区2025年省间交易电量完成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首次突破1.6万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
助力新能源外送消纳,提升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质效。积极响应四川、新疆、宁夏、甘肃、青海等能源富集地区电力外送需求,实现外送电量5369亿千瓦时,省间新能源交易电量完成3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
20.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
链接:
2026年1月15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消息称,“十五五”期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投资总额比“十四五”时期增长40%,资金将重点用于科技创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方面。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5-36层
电话:+86 10 8587 9199
上海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33号长宁来福士广场T1办公楼37层
电话:+86 21 6289 8808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4801
电话:+86 755 8273 0104
天津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4号观塘大厦1号楼17层
电话:+86 22 8756 0066
南京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7号楼知识产权大厦10层1006-1008室
电话:+86 25 8370 8988
郑州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融岛华仕中心B座2楼
电话:+86 371 8895 8789
呼和浩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15层
电话:+86 471 3910 106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恒隆广场11楼1106室
电话:+86 871 6330 6330
西安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1号绿地中心B座39层
电话:+86 29 6827 3708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B座11层
电话:+86 571 8673 8786
重庆
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2号国金中心T6写字楼8层8-8
电话:+86 23 6752 8936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1楼
电话:+86 898 6850 8795
东京
日本国东京都港区虎之门一丁目1番18号HULIC TORANOMON BLDG.
电话:0081 3 3591 3796
加拿大
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夏洛特顿市皇后街160号
电话:001 902 918 0888
迪拜
迪拜伊玛尔商业园1号楼505号
电话:971 52 8372673
Copyright 2001-2026 Anli Partners.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603号
法律咨询电话:400-800-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