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链接: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601/t20260119_2099367.html
2026年1月19日,水利部公布《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6〕6号)。明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延续征收至2030年12月31日,征收标准继续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有关规定执行。
2.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
链接:
2026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内容涵盖许可证的延续、注销等行政许可程序性规范以及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许可证等相关管理工作事项。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年,基于该规定首批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届满,相关持证企业需要依法办理延续手续。《办法》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延续制度予以细化完善,更好规范和指导工作实践。同时,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印发至今已近5年,部分制度内容也需要对照近年来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衔接,该《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也随着《办法》的生效而废止,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管理,统一纳入《办法》。
3.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
根据《通知》,引导工业企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通知》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建设六个路径:1)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2)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3)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4)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5)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6)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
4.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保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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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规范》(GB 6442—2025)和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 6441—2025)《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GB 6721—2025)《生产安全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判定》(GB 15499—2025)于近日发布。
此次发布的4项标准围绕事故调查全流程,分别从调查程序、分类编码、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和伤害判定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其中《生产安全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判定》将于2027年1月1日实施,其余3项均于2026年7月1日实施。
5.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链接:
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1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征求对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意见中对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其他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7日。
6.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27日, 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6〕5号),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计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并附该等组织相应的编号、职责范围、秘书处承担单位、委员名单。
7.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26〕1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
《工作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内不得新建、扩建风电场项目。在上述禁建区外,规范了风电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的要求。
此外,由于风电项目经多年发展,目前已有大批存量风电项目需进行升级改造,《工作通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依法已建成风电场项目,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外,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基本草原内依法已建成的风电场项目,可按照集约化、节约化的原则进行改造升级。鼓励用地单位将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后闲置的建设用地修复为林地、草地、湿地,推动风电开发建设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上述区域内的风电场项目用地期满后,应当逐步有序退出,并做好生态修复。
由于《工作通知》发布前,针对风电场使用林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 号)已于2024年2月28日失效,存在一定时期的政策真空期,本《工作通知》明确,《工作通知》下发之前已核准(备案)新建或改扩建的风电场项目使用草地的,可按照核准(备案)时用地预审意见执行,不得扩大项目使用草地面积;已经通过用地预审,但项目未核准(备案)的,按《工作通知》规定执行。
8.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链接: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以下简称“《容量电价通知》”)。
由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为了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经济高效配置,通过对具有调节能力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按照可靠容量进行补偿,激励各类机组在系统负荷高峰时段稳定出力,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与安全韧性。《容量电价通知》首次系统性构建覆盖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的全国统一容量电价框架,标志着电力价格机制从“单一电量补偿”向“容量+电量”协同定价转型。
根据《容量电价通知》,不同类型电源适用的容量电价政策如下:
Ø 煤电:各地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
Ø 气电:可参照煤电容量电价,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Ø 抽水蓄能:根据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以下简称“633号文”)进行新老划断,对633号文出台前开工建设的电站,维持现行价格机制不变,具体由各地制定或校核;对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电站,实行“一省一价”,由各地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同时电站自主参与电力市场,获得的收益由电站和用户分享。
Ø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即按照“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折算,最高不超过1)。
就《容量电价通知》出台后对终端用户电价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容量电价通知》的解读,政策出台后,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后,调节性电源需要通过电能量市场回收的成本下降、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成本上升,“一升一降”形成对冲,对工商业用户的购电成本影响不大。
新闻类
9.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
链接:
2026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用电量增长的贡献达到50%。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达到48.8%、17.0%,是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原因。
10.2026年1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
链接:
2026年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闻,明确根据1月2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对比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自1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上涨85元。
11.《中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蓝皮书(2025)》发布
链接:
2026年1月21日,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业委员会共同编著的《中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蓝皮书(2025)》(以下简称“《蓝皮书》”)对外发布。
《蓝皮书》分析了太阳能热发电的市场发展情况、示范项目运行情况、产业链情况、技术研发情况等内容。
12.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144.7吉瓦 同比增加85%
链接:
2026年1月22日,CNESA DataLink 2025年度储能数据发布暨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2026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电力储能累计装机规模213.3GW,同比增加54%。与“十三五”末相比,“十四五”期间,储能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发生变化,抽水蓄能占比31.3%,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型储能实现跨越式增长,累计装机占比超过2/3。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44.7 GW,同比增加85%,是“十三五”时期末的45倍。“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主要应用场景从以用户侧为主转向以独立储能为主,新能源配储占比保持稳定。
13.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突破2000万大关
链接:
2026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据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量达到2009.2万个,突破2000万大关。其中,公共充电设施(枪)471.7万个,私人充电设施(枪)1537.5万个。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支撑了超40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14.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
链接:
2026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5年我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情况。
据统计,2025年1-12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50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9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跨电网经营区交易电量34亿千瓦时。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3522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2872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
15.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12月及2025年全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122/4494e983105a4dae9a791611d8e46dcd/c.html
2026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5年1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在绿证核发情况方面:
Ø 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11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68.87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50亿个,占比71.32%。本期核发2025年11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85亿个,占比87.72%。
Ø 2025年1-12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
在绿证交易数量方面:
Ø 2025年12月,全国交易绿证2.02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275万个。
Ø 2025年1-12月,全国共计交易绿证9.30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0亿个。
Ø 2025年12月,电量生产年为2024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1.12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5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5.15元/个。
16.国家能源局通报5起供电企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典型问题
链接:
2026年1月23日,国家能源局通报5起供电企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案例为供电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行为,涉及:
Ø 个别供电企业授意关联施工企业提前介入用电报装环节,为其承揽施工项目提供便利。
Ø 个别供电企业安排关联设计企业参与供电方案内部评审,为其承揽设计项目提供便利。
Ø 个别供电企业违规为关联企业用电报装项目办理低压免费接入,降低用电成本。
Ø 个别供电企业关联企业以签订分包合同方式,违规向社会施工企业收取费用。
Ø 个别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同时承担设计评审与市场化设计业务,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17.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首超18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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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全国电力统计数据。 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119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12小时。
我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这是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首次超过18亿千瓦,达到18.4亿千瓦,占比达47.3%。2025年,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截至12月底已超出约3亿千瓦。近4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连续突破1亿、2亿、3亿、4亿千瓦关口。
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风电光伏装机占全球风电光伏总装机的近一半。
18.南方电网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将达1800亿元
链接:
南方电网公司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安排1800亿元,连续五年创新高,年均增速达9.5%,将重点投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质供电服务提升等领域,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支撑。
19.全球最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全面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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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信苏盐淮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2号机组一次并网成功,并同步实现满负荷发电,标志着全球最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实现全面投产,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工程实践。
淮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项目是全国产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项目,也是已投产的规模最大的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20.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链接:
2026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新型储能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5年全国能源发展取得三大成效:(1)能源安全保障有力有效: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2%,油气产量创历史新高(原油+1.5%、天然气+6.2%),特高压工程投产强化电力互济。(2)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累计突破18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超欧盟27国总和。(3)行业有序发展成效显著:光伏行业整治后多晶硅、硅片价格分别达到53.86元/千克、1.329元/片,较年度最低点分别提高52.0%、35.6%。动力煤价格达到690元/吨,较年度最低点上升75元/吨。
对于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情况(1)在规模方面,新型储能装机达1.36亿千瓦,同比增84%,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平均储能时长提升至2.58小时。(2)从发展区域情况来看:华北(32.5%)、西北(28.2%)为主要增长区,内蒙古、新疆累计装机超2000万千瓦,山东、河北等8省区超500万千瓦。(3)从项目规模、应用场景、技术类型等方面看,储能电站发展结构优化:10万千瓦以上大型项目占比达72%,4小时及以上长时储能占比提升至27.6%;独立储能占比突破50%,锂离子电池仍为主导技术路线(96.1%)。(4)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在保供和消纳中作用凸显。
对于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情况:(1)在交易规模方面,累计交易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市场化占比达64%(每3度电有2度通过市场交易),注册主体突破100万家。(2)跨区交易创新高: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三北”外送通道满负荷运行,省间现货支援20余省份保供。(3)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迅猛增长:绿电交易达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多年期绿电协议成交600亿千瓦时,实现大湾区用内蒙古绿电、长三角用广西绿电的跨区交易。(4)市场机制完善:省级现货市场全覆盖,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支撑资源优化配置、保供稳定和绿色转型。
发布会还透露,“十五五”能源规划已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规划目标任务论证,已经形成了新型能源体系以及电力、可再生能源等5个分领域能源规划,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能源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领域规划的衔接,履行相关程序后,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将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30年达25%,新能源装机占比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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