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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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3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令第83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最初根据1994年10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此后根据2011年1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进行第二次修订。
在《条例》的修订背景方面,根据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所述,随着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面临新的形势,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管控分区等发生了变化;国家公园法出台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措施需要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措施相协调,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即将施行的《条例》相较于现行政策,整体发生较大变化,如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统一整合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再设立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规定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分布区域的完整性、管理可行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将自然保护区的管控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条例》比照国家公园法关于国家公园分区管控措施的做法,规定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严格限制人为活动,同时明确列出允许开展的必要活动,包括为保护自然保护区而开展的相关活动,原有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确需开展的活动,无法避让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相关公共服务等,对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措施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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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829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9部行政法规进行修订,对2部行政法规进行废止,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具体涉及:
Ø 《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涉及《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共计9部。
Ø 《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涉及《乡镇煤矿管理条例》(1994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9号发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 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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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目标:
Ø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Ø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着重部署了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等5方面19项重点任务,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的解读,《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创新举措:
Ø 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路径。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Ø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加强多通道集中优化,一体化建设运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完善长三角电力互济,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实现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促进电力资源实现全国大循环。
Ø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调节性资源在促进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切实保障其收益,意见提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容量市场,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Ø 助力新能源更好参与电力市场。立足国情,围绕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项目,提出差异化的入市路径。对标国际,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具体举措,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绿电消费需求。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Ø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一方面,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新型主体,意见提出了促进新型主体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引导各类新型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由电网代理购电的中小工商业用户,目前只能接受市场价格、间接参与市场。意见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Ø 健全电力市场多元治理体系。为引导各方参与市场建设、确保市场规范安全运行、降低市场监管成本、提升市场治理效能,意见首次提出,健全多元化的市场治理体系,政府主管部门对电力市场进行总体设计,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独立监管,经营主体代表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发挥议事协调、协商共治作用,市场运营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并对市场运行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新闻类
4.中电联发布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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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以下简称 “《电力供需形势报告》”)。
《电力供需形势报告》指出,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
《电力供需形势报告》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判断,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 -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预计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16.3亿千瓦。
在发电项目装机情况变化方面,《电力供需形势报告》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有望超过3亿千瓦。预计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煤电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
5.2026年2月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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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闻,根据2月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对比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自2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上涨205元和195元。
6.2025年度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CNECI)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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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6年2月3日公布了2025年度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CNECI)情况。
为全面反映“十四五”以来各年度电源绿色转型发展、行业电力消费情况,更好地服务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运行监测,以及能源电力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电力运行态势的了解,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2025年1月首次编制发布年度(2024)全国电力消费、供应系列指数之后,2026年1月再次编制年度(2025)全国电力消费、供应系列指数。通过该系列指数,可以量化电力消费、供应系列指标自基期以来的累计变化情况,直观显现指标变化趋势,提高对电力消费和供应大势的整体把握。2025年度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CNECI)情况如下:
2025年,全国全行业用电指数为136.1(以2020年基期为100),反映出全行业用电量“十四五”以来增长了36.1%,年均增长6.4%;同比增长4.8%。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平稳较快增长。
2025年,农林牧渔业用电指数为168.2,“十四五”以来增长了68.2%,年均增长11.0%,同比增长9.9%;制造业用电指数为131.0,“十四五”以来增长了31.0%,年均增长5.6%,同比增长3.5%。近年来制造业保持平稳增长,用电结构优化,延续转型升级趋势;服务业用电指数为165.0,“十四五”以来增长了65.0%,年均增长10.5%,同比增长8.2%,近年来服务业用电量总体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7.全国9地取消固定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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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国家能源局转载新闻,梳理目前取消固定分时电价的政策执行情况。
在国家政策层面,2025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进入2026年,贵州、河北(主要是河北南网)、湖北、陕西、吉林、云南、重庆、辽宁、河南共计9个省市已明确取消固定分时电价政策,江苏、山西两省的调整方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从各地落地的政策细节来看,均严格落实国家层面要求,但在实施方式上结合本地实际各有差异。其中,湖北、重庆、河北南网、陕西、吉林、江苏等省份明确,对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市场主体,不再人为划定电价时段与水平,完全交由市场形成分时价格。但相比其他省市,湖北、陕西进一步界定“市场化用户”涵盖批发、零售两类用户。河南、贵州、云南则在工商业分时电价新一轮调整中,提出参与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固定分时电价。在价格传导机制上,陕西提出,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电价,将主要由市场批发均价传导形成,中午光伏大发时段将成为电力市场的价格洼地。河北南网则提出,中长期合同采用曲线交易模式签约的,以合同总电费不变为前提,按照现货实时市场月度分时电价曲线特性以及合同分时电量形成合同的分时电价,向零售用户传导。
8.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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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条件为(1)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2)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3)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4)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本次申报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申报,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能源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函,不占属地名额。符合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可叠加)。
申请增加推荐名额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申请增加名额数量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式报送材料应在2026年4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寄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技术升级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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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技术升级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6〕14号,以下简称“《名单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升级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5〕120号),经组织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名单通知》确定“煤巷钻锚铺一体化智能快速掘进试点项目”等77个项目为煤矿智能化技术升级应用试点项目。
《名单通知》公布的77项目涉及井工煤矿智能掘进系统项目11个,井工煤矿智能采煤系统项目22个,露天煤矿智能采剥系统项目11个,智能选煤系统17个;辅助及其他智能系统16个。
10.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清洁能源建设景气指数(CEPI)及中国电力建设发展指数(PC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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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清洁能源建设景气指数(CEPI)及中国电力建设发展指数(PCDI)。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统计,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清洁能源建设景气指数(CEPI)为108.242,同比下降8.22点,环比下降2.96点,CEPI处于较景气区间。
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电力建设发展指数(PCDI)为93.29,同比下降1.29点,环比上升5.87点。组成PCDI的四个分指数环比上升影响2025年第四季度PCDI环比上升。
11.南方区域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量超450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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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转载新闻,2025年,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年度绿电绿证交易量突破4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7倍,规模超过此前四年总和。其中,绿证交易市场表现亮眼,全年交易达4.07亿个,约占全国交易量的60%。
2025年,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绿电绿证市场注册主体新增7.5万家,同比增长1034%,累计达到 8.4万家,注册主体覆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
从消费用户分布来看,高耗能、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绿证消费主力,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占比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23%)。同时,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行业逐步提升消费比例。除企业、公共机构外,居民绿色电力消费意识也不断提升,2025年居民自主购买绿证近157万张,同比增长33%。绿色电力逐步融入大众日常生活。
12.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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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转载新闻,由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联合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国能”)研制的国际首套、单机功率最大的压缩空气储能压缩机通过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测试结果表明,该压缩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标志着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下一步,中储国能将积极开展该压缩机的推广应用,同时将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制造、工程实施能力提升,实现更多重大科技装备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以更高效率、更优性能、更低成本的高端装备研发成果,驱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能源转型及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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