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4/content_7064837.htm
2026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4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经2026年3月1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规定》共1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原则。规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明确国家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布局,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制度措施。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有关职责。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持续运行。
三是规定反制措施和域外适用。针对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以及外国组织、个人损害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据此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采取反制措施。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有关反制措施。任何组织、个人违法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有关的信息收集活动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09/f20a03a64bea4a4791c1db72cbdccd28/c.html
2026年4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第41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电力企业因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失效或者弱化,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场所或者作业环境的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领域重大隐患的判定、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根据《管理规定》,电力企业承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管理规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重大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管理规定》对电力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4/t20260414_600333.shtml
2026年4月9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6〕12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有关要求。
新闻类
4.2026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Qn7idKBBx7JV9Es1YsNKw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2026年4月3日,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公布2026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相较于2026年1月,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4.5%,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4.3%,2026年1—2月的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有所下降,其中,风电1—2月的利用率为91.5%,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0.8%。
5.风口已现,抽水蓄能将迎投产高峰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03/30865dc8fd3d4f33a83e3c7202ddfbd9/c.html
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在厂址资源好、负荷调节需求大的地区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新增投产装机容量1亿千瓦左右。
根据规划,我国通过“三步走”部署,分阶段实现抽水蓄能发展目标。2025年投产6200万千瓦的目标已经完成。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需求的,技术先进、管理优质、国际竞争力强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因此,未来10年是我国抽水蓄能投产高峰期,规模将快速扩张。不过,我国抽水蓄能资源禀赋存在一个显著特征——东部地区优质站点已基本完成布局,开发整体进入中后期。然而中西部优质资源依然充裕,家底厚实、开发程度尚浅,未来10—20年将成为核心增量区域。
6.全球海拔最高槽式光热电站在西藏开工建设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10/0846a0b0290e4026a614c8afea5c0fae/c.html
2026年4月6日,全球海拔最高的槽式光热电站——中广核西藏乌玛塘50兆瓦光热项目,在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场址海拔4550米,同步实现了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8.6米大开口槽式集热器首次商业化应用,并配置6小时熔盐储热装置,可实现夜间连续发电和灵活调峰,为西藏电网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电力支撑。
此次开工的光热项目,是中广核西藏当雄乌玛塘“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该一体化项目包括50兆瓦光热发电与400兆瓦光伏发电,计划于2027年全面投产。据测算,该一体化项目全面建成后,预计年平均上网电量约7.19亿千瓦时,等效节约标煤约21.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5.23万吨。
7.我国水深最深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10/6a7a68a611744276a7773980ee975897/c.html
2026年4月7日,中国华能位于黄海北部的山东半岛北海上风电项目当天全容量并网发电。这是我国水深最深的海上风电项目,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在深远海复杂环境、大容量机组集成、高精度智能施工等关键领域实现新突破。
该项目总装机50.4万千瓦,安装42台12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场址中心离岸约70公里,水深52至56米,为我国水深最深的商运海上风电项目,年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0万吨。
项目依托北斗系统研发了高精度定位技术,实现了海底沉桩的毫米级施工定位,结合智能辅助沉放技术,将深远海单台风机沉桩作业时间从48小时缩减至29小时。同时借助无人机与人工磁场协同技术,完成了95.6公里超长海缆铺设。
8.2026年4月7日国家继续实施调控,成品油价格适当调整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4/t20260407_1404528.html
2026年3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震荡。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国家继续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
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计算,自2026年4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800元、77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420元、400元。
9.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4/t20260408_599458.shtml
为做好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2026年4月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通知,对《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
10.煤电淡季特征凸显 煤炭价格承压运行
链接:https://www.cec.org.cn/detail/index.html?3-355119
2026年4月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煤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6年第11期)显示:
Ø 燃煤电厂生产方面,本周电厂发电量和耗煤量周环小幅回落,市场淡季特征明显。
Ø 国内煤炭主产地方面,本周市场呈现“供应稳中有增,需求疲软,价格承压”的总体特征。主产地煤矿生产积极性较高,供应能力保持稳定;内蒙古、陕西等地部分煤矿因销售不畅出现被动累库。
Ø 港口市场方面,本周呈现“高库存压力持续,但成本及不确定预期支撑市场止跌”的总体特征。
Ø 进口煤市场方面,本周呈现“内外价差小幅收窄,市场结构性分化”的总体特征。
Ø 航运市场方面,本周市场呈现“国内需求疲软、运价阴跌,国际地缘冲突推高成本、运价走势分化”格局。
11.国家能源局召开2026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08/de79c1606947448cb4fca23f83f4f471/c.html
2026年4月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6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总结一季度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宣讲解读政策,交流典型经验,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面对能源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各能源监管机构要自觉把监管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主动服务能源强国建设,以正确政绩观推动能源监管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密切跟踪能源供需形势,提前筹划做好迎峰度夏保供监管工作,坚决守牢民生用能底线。二是全面抓好年度重点监管任务落实,深化运用“四个监管”机制,提升一线监管质效。三是扎实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三个一批”建设,深化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不断提升民生用能获得感、满意度。四是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奋力实现“十五五”能源监管事业良好开局,努力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监管答卷。
12.我国新型储能规模2030年将超3.7亿千瓦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10/fe421f319b644ac8aaad55422907bf6a/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4月10日转载新闻,日前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6》显示,到2030年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将超过3.7亿千瓦,较“十四五”末增长1.5倍以上。
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0.66亿千瓦,同比增长51.9%。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建成投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经达到了1.36亿千瓦,较2024年底增长84%,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过40倍,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白皮书显示,随着新能源发电占比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长时调节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平均时长将接近3.5小时,为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打开产业化窗口,储能正从辅助调节资源向电力系统基础环节加速跃升。
13.我国发布全球首个全景式碳排放核算系统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10/d5a2ddf7e0df4d628be6cdb7c514eb31/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4月10日转载新闻,4月8日,由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牵头研发的“磐石·禹衡碳核算大模型”1.0版在上海发布。这是全球首个覆盖生产端、消费端及自然源的全景式碳排放核算系统,标志着我国在全球碳排放核算领域取得新突破,为解决全球碳核算领域的痛点提供了“中国方案”。
14.新能源出口退税“退坡” 中企储能出海势头不减
链接:https://paper.people.com.cn/rmrbhwb/pc/content/202604/14/content_30150839.html
根据2026年4月14日人民网海外版新闻,近期,多家中国储能企业披露海外项目订单,区域覆盖欧洲、拉美、中东等地。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提供的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储能企业新增海外订单规模达366GWh,同比增长144%,订单在下半年呈现集中爆发态势。从订单分布区域看,澳大利亚、美国、沙特、智利位居订单规模前四位,其中,澳大利亚订单规模遥遥领先。从订单增速看,中东、南美、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潜力加速释放,成为拉动订单增长的“新引擎”。
订单大涨的同时,新的政策走向也引起储能行业关注: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退坡”可能会带来一波行业“洗牌”。对于低毛利率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率降低、后续取消,可能进一步压缩利润。而海外报价若被动上调,部分企业或由于无法疏导成本,退出海外市场。但是出口退税“退坡”,也将推动构建新的出海模式。多家受访企业负责人表示,出口退税“退坡”有利于避免行业内卷,从“拼价格”走向“拼品质”。
15.国家能源局召开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工作推进会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415/5f6d7895513542deb073ce5841a37bc1/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4月15日发布新闻,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试点开展情况,聚焦堵点难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加快培育氢能未来产业。
会议强调,氢能区域试点是破解氢能产业发展难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一是要锚定“十五五”发展目标和能源强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施策,以更大力度推动试点走深走实。二是要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与首台(套)装备示范应用。三是要加速制度改革,大胆推进氢能交易、绿色认证等机制创新。四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五是要加强试点协同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发展合力。以氢能区域试点扎实成效,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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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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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571 8673 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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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2号国金中心T6写字楼8层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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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11楼
电话:+86 898 6850 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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