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08/4dae97ca01d348e4871bb8654be34b3a/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5月8日发布的新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深度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联合编制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到2027年,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安全、绿色、经济的能源保障体系初步构建,清洁能源与算力设施互动能力显著提升。能源领域高价值场景逐步开放应用,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共建共享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能源企业算力资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稳步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方案》围绕保障算力设施安全可靠的能源供给、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算力电力高效经济协同、开放能源领域人工智能高价值应用场景、挖掘能源领域数据价值、强化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协同发展生态等方面展开。
2.“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链接: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605/t20260511_727162.shtml#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的新闻,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0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规定》共二十一条,是一部集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审判和检察、执行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解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制止权以及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二是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是明确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行为方式等,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四是明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以及起诉期限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是完善案件审理和裁判方式,明确执行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用地权益。
六是科学划分行政赔偿责任,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精准监督。
七是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3.《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解读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cjd/202605/t20260508_602817.shtml
2026年5月8日,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石油天然气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近年来石油天然气企业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制定发布了《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2085-2025,以下简称《判定准则》)。
《判定准则》适用于石油天然气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列举了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通用判定要素、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判定要素、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判定要素三方面共计35项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素。
4.行业标准《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调查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www.nrsis.org.cn/seekPublicAdvice/pagePublishAdviceStdList/10003586
根据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6年5月9日发布的新闻,由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牵头承担的行业标准《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调查评价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5.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13/a38f9ff036f145a7bcfb6724e9f8d89e/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5月9日发布的新闻,为科学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工作,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制完成《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缆输电线路工程、调试工程、通信工程、加工配制品)》《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缆输电线路工程、调试工程、通信工程)》(以上4项统称《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18年版)》同时废止。
《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25年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14/ded62aeb85294f51ab9597405dcd3449/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5月14日发布的新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于近期印发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国能发安全规[2026]37号,以下简称《储能大纲》)。
《储能大纲》适用于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电力行业其他规模以及其他类型新型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储能大纲》不适用于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工程。
《储能大纲》主要包括通用部分质量监督和专用部分质量监督两部分内容。通用部分质量监督适用于各类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包括首次、地基处理、主厂房(变电站)主要设备安装前、厂用电(变电站)受电前、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等质量监督内容,并按照建设时序设置监督阶段。专用部分质量监督根据工程类型分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工程质量监督。专用部分质量监督设置必监节点,同时针对达到一定条件的相关工程的关键施工环节增设专项监督节点。
新闻类
7.全国首个大规模“算电协同”绿电直供项目投运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08/b975a9364d18444c808318430bf660cf/c.html
根据中国能源新闻网于2026年5月8日发布的新闻,5月2日,记者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我国首个大规模“算电协同”绿电直供项目——中国大唐中卫云基地50万千瓦光伏电站在宁夏中卫正式投运。待项目完成后,整体项目年发电量可满足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22.9亿千瓦时用电需求。
据介绍,该项目采用“物理直供+双边交易”双轨并行的算电协同供电体系,这种模式既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又大幅减少碳排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向共赢。
从技术角度来看,这座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不上公共电网,而是通过山脊四条专用输电线路,搭建“点对点”绿电物理直供通道,直接输送至就近算力园区,绿电溯源清晰、供电稳定;针对存量负荷,通过电力市场双边交易实现虚拟直供,利用现有电力设施锁定长期供电关系,大幅降低改造成本。
8.2026年5月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5/t20260508_1405100.html
4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剧烈震荡,前期大幅上涨后近日有所回落,本次调价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高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
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自5月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20元、310元。
9.“十五五”开局 重大油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速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08/697a9889d0db4086b2ac57dda2456dbf/c.html
根据新华网于2026年5月8日发布的新闻,“十五五”开局,我国多个重大油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速,多个主干管道、储气调峰工程稳步推进,持续织密全国油气输送网络,为建设能源强国夯实根基。
近日,在国家管网集团海南LNG二期工程建设现场,重达821吨的3# LNG储罐穹顶成功完成“气升顶”,标志着项目实现阶段性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期间国家管网优化华南及东盟区域能源布局的关键举措,此次“气升顶”的成功为后续4#、5#储罐建设开启了“加速通道”,也为海南自贸港未来打造东盟区域LNG资源供应中心及亚太仓储转运枢纽奠定坚实基础。
除储气调峰项目外,今年开工的苏皖豫干线、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山东管网北干线三个项目全面铺开。在吉林长春,随着最后一道焊口检测合格,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长春联络压气站特级动火连头作业顺利收官。我国最大的煤制天然气生产基地外输管道——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干线工程已完成焊接118公里,控制性工程天山隧道穿越也已进入全面掘进阶段。项目建成后,将与西气东输管道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我国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全长143.8公里的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连云港-淮安段)线路焊接进度超99%,2座站场和6座阀室施工进展顺利,预计今年6月底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将增强南京及沿江地区原油资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目前,国家管网集团在建重点油气管道近40个,总里程超9000公里。
10.2026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vD0Yv__CubKlkBmmEBCxA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2026年5月8日,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公布2026年3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2026年1-2月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1.5%,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0.8%。2026年1-3月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有所上升,其中,风电利用率为91.9%,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1.2%。
11.全球单机容量最大漂浮式海上风电平台安装完成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08/6077d3ffe9cb4855b009df84347bfe80/c.html
根据新华社于2026年5月8日发布的新闻,三峡集团5月3日宣布,由集团牵头研发建设的全球单机容量最大16兆瓦漂浮式海上风电平台——“三峡领航号”2日晚在广东阳江海域安装完成,标志着我国在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三峡领航号”安装在一个长约80米、宽约90米、排水量达2.4万吨的半潜式浮体平台上。平台依靠9个吸力锚,搭配国产高性能聚酯纤维缆与锚链实现海底系泊定位。其中,聚酯纤维缆是首次在国内海上风电领域应用,具有高弹性、高强度、耐久性等特点。当机组受到风浪冲击时,聚酯纤维缆可通过自身的弹性变形,有效吸收波浪能量,削弱刚性冲击对装备结构的影响。其单根最大可承受1300吨的拉力,能够在海洋环境中长期抵抗腐蚀与疲劳,是我国在高端系泊材料领域的重要突破。
在实现稳固系泊的基础上,“三峡领航号”首次在我国海上风电领域应用主动压载系统。在风机日常运行时,该系统可通过自动调节三个立柱水舱的水量来控制平台姿态,有效降低机组在风浪中的摇摆幅度,进一步保障风机平稳运行。
“三峡领航号”还为复杂海况下的电力输送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其首次应用的66千伏国产动态海缆采用波形结构设计,通过合理布置浮力块与重力块、加装防弯保护装置等措施,确保海缆在水中保持安全形态。
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统计年报》的函
链接:https://gi.mnr.gov.cn/202605/t20260511_2929081.html
2026年5月9日,为加强信息交流,定期通报非油气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发展情况,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印发《2025年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统计年报》(以下简称《统计年报》)的函(自然资办函〔2026〕791号)。
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根据《统计年报》,2025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资金252.50亿元,同比增长10.0%,连续五年实现正增长。其中,2025年矿产勘查投入资金162.93亿元,同比增长17.1%。
探矿权设置情况:截至2025年底,全国有效期内非油气探矿权共计10345个,较2024年底减少11.4%;登记勘查面积10.93万平方千米,较2024年底减少18.5%。2025年全国共新立登记非油气探矿权551个,面积6369.44平方千米。2025年全国新发现矿产地200处,其中,大型63处、中型57处、小型80处。新发现矿产地数量排名前5位的矿种分别是:金矿(16处)、建筑用灰岩(14处)、铁矿(11处)、煤炭(9处)、锰矿(8处)、锂矿(8处)。全国完成阶段性勘查的矿产地558处,其中,普查254处,详查136处,勘探168处。完成阶段性勘查的矿产地排名前5的矿种分别是:金矿(34处)、铅锌矿(34处)、建筑用灰岩(33处)、铁矿(30处)、煤炭(26处)。
13.海南自贸港重点清洁能源工程开建
链接:https://www.mnr.gov.cn/dt/hy/202605/t20260511_2929082.html
根据中国自然资源报于2026年5月11日发布的新闻,4月30日,由中国铁建港航局承建的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首根大型钢管桩,稳稳扎根儋州海域海底。首桩的精准沉桩施工,标志着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正式迈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该项目作为海南自贸港重点清洁能源工程,不仅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动体现,更是推动构建“海上风电—绿电制氢—绿色甲醇”全产业链的重要载体,战略意义深远。
据悉,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全容量投产后,每年可提供约37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百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近300万吨。
1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的公告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02/fc501c848474426d9bbc16c4129bb66a/c.html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的重要倡议,落实“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双千’项目)”指示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合作提质增效,国家能源局组织对相关项目开展填报统计,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项目库。
填报范围:各中资企业单独或联合境外合作主体,在上合组织国家(指除中国外的上合组织所有国家,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实施的,于2025年9月至2030年12月期间开工或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支撑性项目(储能、电网等)。项目类型包括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及设备供货类项目。
填报主体: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是项目信息的填报主体。原则上,各集团所属单位项目应由集团总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出。
所有项目信息均需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sco.renewable.org.cn/)进行填报。
为有序推进“双千”项目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将长期开放并从项目信息库中筛选和分批发布“双千”项目和“双千”重点项目清单。定期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分别填报上年底和本年度6月底的项目信息,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截至报送日的最新情况。首批“双千”项目清单拟结合今年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发布,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更新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1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jns/nyjy/art/2026/art_aa1c17a15ba14f3bb4178d6b2482c4bf.html
2026年5月13日,为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主要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合成氨、炼油、乙烯、烧碱、纯碱、甲醇、聚氯乙烯、电解铝、工业硅、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原则上于2026—2027年对本地区上述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2026年应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
(二)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按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要求,聚焦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动力和储能电池、水电解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对原材料、生产制造、终端组装等环节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过程能耗情况、主要产品能效情况等。
(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按照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用能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
(四)2025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对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6.南方区域电力市场4月绿证交易多项指标创新高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15/9249b6e119c348318f4a1f076ad588dd/c.html
根据中国能源新闻网于2026年5月15日发布的新闻,5月13日,记者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获悉,今年4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绿证交易迎来爆发式增长,延续一季度强劲发展态势,在供给规模、交易体量、市场主体、跨境合作四大维度全面突破,多项核心交易指标创下历史新高。
4月南方区域绿证核发效率再提速,单月核发绿证2771万个,对应绿色电量277.1亿千瓦时,今年1-4月累计核发量达1.62亿个。绿证核发覆盖项目数量突破38.2万个,其中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占比高达98%,项目数量同比激增580%,较2025年底新增14.5万个。
4月,南方区域绿电绿证交易平台新增绿证交易2581万个,交易量环比大涨38%;单月交易订单83万笔,一举超过2025年全年订单总量。前4个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完成绿证交易1.23亿个,占全国绿证交易总规模的68%,交易规模稳居全国绿证交易市场首位。
港澳企业跨境绿证消费规模创下新高。1-4月,共有123家港澳企业、机构通过南方区域绿电绿证交易平台采购绿证82万个,交易量远超2025年全年港澳绿证交易总量,业务覆盖金融、数据中心、酒店、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
17.探明储量超2356亿立方米 四川盆地发现超深页岩气田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15/8e87cbcfc51146ea97b5c9695af4cd3f/c.html
根据人民网于2026年5月15日发布的新闻,中国石化发布消息,资阳东峰页岩气田2356.87亿立方米探明地质储量于13日通过自然资源部专家组审定,标志着我国超深层千亿方级页岩气田诞生,将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至埋深超4500米的超深层新领域,实现了我国页岩气从深层向超深层的跨越。
据专业人士介绍,“我们创新形成寒武系筇竹寺组页岩气富集成藏认识,将人工智能融入物探技术体系,实现‘储层分得清、气藏看得见’,形成完全自主的寒武系超深层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实现了寒武系筇竹寺组页岩气从‘零’到‘千亿方规模储量’的跨越,证实了这套页岩层系具备大规模开发潜力,拓展我国页岩气资源开发领域。”
我国具有“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点,近年来,随着油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不断创新,页岩气正在成为我国油气勘探和可持续增储上产的接替领域。2025年,页岩气产量稳定在270亿立方米以上,成为油气增储上产的重要补充。
18.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答记者问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605/t20260515_1152531.shtml
2026年5月15日,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467-2026,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的制订背景、原则、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适用的情形共有五类:
一是流域内特定物种或特殊生态保护区域具有更高保护需求时,可制订收严限值型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严于国家的标准限值。
二是对总锑、总铊等重金属、有毒有机或无机污染物等流域特征污染物,国家仅规定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体健康的标准限值的,可制订补充完善型标准,规定适用于非饮用水水源地水体的保护水生生物的标准限值。
三是对国家未作规定,但流域内检出率较高且需要进行管控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含新污染物),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可制订补充完善型标准,规定相应标准限值。
四是针对具有重要水生态环境功能或水生态问题较为突出的流域,可制订补充完善型标准,规定水生生物完整性等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
五是流域同时存在限值收严和补充完善需求的,可制订复合型标准,在收严国家已规定项目控制要求的同时,补充规定新的控制项目与要求。
19.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5)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515/76a82a7375a942e2ab748b36cf7cc14b/c.html
2026年5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我国绿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绿证供给更加及时高效、绿证市场潜能有效激发、绿证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绿证国际影响稳步提升、绿证系统效能显著增强。
建档立卡效率有效提升: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累计完成建档立卡677.70万个,装机容量20.24亿千瓦,建档率达87%。其中,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累计完成建档立卡1.92万个,装机容量16.27亿千瓦,建档率达95%;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累计完成建档立卡675.78万个,装机容量3.97亿千瓦,建档率达64%(其中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累计完成建档立卡572.4万个,装机容量1.47亿千瓦,建档率达97%)。按项目类型分,常规水电项目建档率为90%、风力发电项目建档率为92%、太阳能发电项目建档率为81%、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档率为96%。
绿证核发迈入常态阶段:随着历史电量绿证核发基本完成,绿证核发迈入以当年电量绿证为主的常态化核发阶段,各月绿证核发数量趋于平稳。2025年1-12月,全国共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按电量生产时间分,2025年电量核发绿证24.70亿个,占比83.81%;2024年电量核发绿证3.81亿个,占比12.92%;2023年及以前电量核发绿证9637万个,占比3.27%。按项目类型分,常规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是绿证核发主力。2025年1-12月,常规水电项目核发绿证10.52亿个,占比35.70%;风力发电项目核发绿证10.39亿个,占比35.26%;太阳能发电项目核发绿证6.72亿个,占比22.81%;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发绿证1.65亿个,占比5.61%。
交易规模再创历史新高:2025年全国交易绿证9.30亿个,同比增长1.08倍,其中单独交易绿证6.80亿个,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0亿个。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累计交易绿证14.83亿个,其中绿证单独交易9.95亿个,绿色电力交易绿证4.88亿个。
绿色电力交易绿证规模逐步扩大:2025年全国省间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856万个,同比增长62.94%,占绿色电力交易绿证总量的11.40%;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22亿个,同比增长46.05%,占绿色电力交易绿证总量的88.60%,为区域内能源结构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交易主体参与意愿增强:2025年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11.11万个,同比增长87.52%,其中企业买家10.79万家、居民个人买家3129名,企业仍是绿证消费的主力军。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购买绿证数量占比最高,约占55.42%,绿证已成为制造业企业兑现绿色发展承诺、降低碳足迹的重要载体;其后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约18.4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比约4.3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约4.3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3.32%,其他行业合计占比约14.15%(见图7)。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累计达14.54万个,其中企业买家13.26万家、居民个人买家1.28万名。
交易价格呈现波动回升:2025年中国绿证交易价格总体呈现上涨趋势,从绿证单独交易情况看,2023年及以前电量绿证均价为0.72元/个,2024年电量绿证均价为2.12元/个,2025年电量绿证均价为5.57元/个,交易价格呈明显梯度递增趋势,这与新增绿证环境价值认可度高、市场需求旺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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