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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传承丨从一锅火锅到跨境财富架构:张勇、舒萍家族如何安排企业股权与家族财富
作者:徐霄燕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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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最近,海底捞的一笔大额股权交易再次把张勇、舒萍家族的财富安排带到公众视野。


2026年9月8日,舒萍相关的持股平台SP NP LTD出售2.59亿股海底捞股份,成交价为每股10.62港元,涉及金额约27.5亿港元。单看这笔交易,很容易把它理解为一次普通的大股东减持。但如果把海底捞上市以来的公开文件、特海国际的证券披露以及张勇、舒萍此前设立的家族信托和家族办公室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这笔交易只是一个已经运行多年的家族财富架构中的一次资产处置。


真正值得研究的,不是“卖了多少股票”,而是一个企业家家庭在企业成长、上市、国际化之后,如何逐渐把“企业经营”“股权持有”“家族受益”“资产管理”拆成不同层次。


这套架构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家都应该照搬。恰恰相反,它更值得借鉴的是一种思路:财富达到一定规模以后,首先要解决的往往已经不是“资产放在哪里”,而是“由谁持有、由谁管理、谁能够受益,以及不同资产承担什么功能”。


一、上市公司股票背后,并不只是两个自然人股东


很多人理解企业家财富,习惯看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单:创始人持有多少股份,配偶持有多少股份,市值是多少。


但在张勇、舒萍家族这里,公开披露的持股关系早已不只是“个人—上市公司”这一层。


海底捞2018年上市前后,张勇设立Apple Trust,舒萍设立Rose Trust。两者均为全权信托,由专业机构UBS Trustees (B.V.I.) Limited担任受托人,并分别通过ZY NP LTD、SP NP LTD等离岸持股平台承接上市公司权益。公开文件显示,张勇是Apple Trust的委托人和保护人,舒萍是Rose Trust的委托人和保护人;两套信托的受益范围均覆盖设立人本人、配偶及家族成员。


于是,一部分家族财富形成了这样的基本链条:


家族成员→家族信托→专业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离岸持股平台→上市公司股权。


这与个人直接持股最大的区别,不只是中间多了几层公司和信托,而是不同角色开始被拆开:设立信托的人、依法管理信托财产的人、享有信托利益的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的持股主体,不再是同一个人。


二、两套信托最值得注意的,是“分别设立、家族共同受益”


张勇、舒萍的安排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不是简单把主要财富全部装进一只“家庭共同信托”。


张勇设立Apple Trust,并担任保护人;舒萍设立Rose Trust,并担任保护人。但从公开证券文件看,两套信托的受益范围都覆盖本人、配偶和家族成员。


这就形成了一种“资产池分别组织、家族利益相互连接”的结构。


从财富治理角度看,这种设计至少提供了两种可能性。


一方面,不同来源、不同功能的资产可以分别管理。谁设立、谁担任保护人、由哪个持股平台持有,都可以在结构上相对清晰。


另一方面,信托的受益安排又没有把家庭成员彼此割裂。资产管理层面可以分开,家族经济利益层面仍可以通过受益人制度连接起来。


这里真正发生变化的,不只是财产登记主体。信托把财产持有、事务管理和利益取得分别交给不同的法律角色,并允许家族在信托文件中预先设计长期规则。具体到张勇、舒萍的安排,公开证券文件只能证明这些角色和持股链条的存在;各方究竟享有什么权利、权力受到哪些限制,仍应以未公开的信托文件为准。


三、2025年的一次调整,让持股结构变得更直接


2025年9月,海底捞披露了一次很重要的上层持股结构调整。


当时NP UNITED HOLDING LTD持有海底捞约18.02亿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约32.33%。为了简化持股结构,NP United决定把所持海底捞股份按照其四名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实物分派。其中,ZY NP LTD取得约9.33亿股,SP NP LTD取得约2.896亿股,另外两部分由其他创始股东相关平台取得。


这一步看似只是集团上层的一次技术性调整,但从财富架构角度很有意义。


原来通过共同上层平台间接持有的一部分海底捞股份,被进一步下沉到各自的家族持股平台直接持有。结构因此更清楚:哪个家族平台对应多少上市公司股份,资产边界更加直观,未来无论是持有、处置还是进一步做财富规划,操作链条也更短。


企业发展早期,共同持股平台有利于创始团队集中控制;当企业上市多年、家族财富规模扩大以后,再把不同家族的资产边界逐渐梳理清楚,也是一种常见的治理逻辑。


四、2026年27.5亿港元的交易,说明信托并不等于“把资产锁死”


2026年9月8日,SP NP LTD出售2.59亿股海底捞,成交价为每股10.62港元。交易完成后,其直接持有的海底捞股份降至约4.416亿股。


这笔交易给家族财富管理提供了一个很直观的观察角度。


很多人提到家族信托,第一反应是“传给下一代”,甚至认为资产一旦进入信托,就应该长期锁定、不能再动。实际上,信托首先是一套财产持有和治理机制,并不当然意味着资产永远不能出售。


只要符合信托文件赋予的权限以及适用法律、证券监管规则,信托体系中的股票并非天然处于静止状态:相关主体可以依法处置资产,股票可以转化为现金,现金也可以再进入新的投资安排。


因此,这笔约27.5亿港元的交易至少提醒我们:观察家族信托不能只看“传给谁”,还要看信托资产在存续期间怎样持有、怎样变现以及怎样继续配置。传承只是可能的目标之一,并不是信托运作的全部。


但需要强调的是,海底捞公开披露对本次出售给出的信息主要是“自身资金需要及财务安排”。至于出售所得资金后续如何配置、是否继续留在相关信托体系、具体用于何种投资,目前没有足够的一手公开资料,不能凭空推断。


五、家族财富已经从“一家公司”变成“多个资产平台”


如果只看海底捞,会低估张勇、舒萍家族财富架构的复杂程度。


公开资料显示,张勇、舒萍相关家族信托及持股平台还与特海国际等上市资产相连接。特海国际负责海底捞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台以外市场的餐饮业务,已在香港上市并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其2025年度公开文件显示,ZY NP LTD和SP NP LTD仍是重要持股主体;相关证券文件进一步披露了Apple Trust、Rose Trust及其受托安排。


特海国际的历史公开文件中,也可以看到张勇、舒萍通过其他信托及持股安排参与相关权益配置。


这意味着,当一个创始人家庭从一家企业走向多个上市平台以后,财富管理的对象已经发生变化:不再只是“公司股份”,而是多个司法辖区、多个上市平台、不同流动性和不同经营属性的资产组合。


此时,单纯依靠个人名下直接持股,越来越难同时满足企业控制、投资管理、家族受益和长期传承等不同需求。


六、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是另一块重要拼图


除了信托和上市公司持股平台,舒萍较早在新加坡设立的Sunrise Capital Management也值得关注。


公开报道及新加坡企业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业务方向与家族办公室管理有关。


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并不是一回事。


两类工具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信托首先是一种财产关系和治理安排,核心问题是信托财产如何持有、受托职责如何履行以及利益如何给予受益人;家族办公室则更接近一套服务和管理组织,用专业团队统筹投资、行政、税务协调以及家族事务。


对于资产规模足够大的企业家家庭,两者往往不是替代关系,而可能形成配合:


在这样的分工中,信托承载家族层面的规则,持股公司承接具体证券权益,家族办公室提供投资与管理支持,而上市公司仍依照自身的公司治理和证券监管体系运行。


财富治理因此从一个人的个人理财,逐渐变成一套机构化的系统。


七、这套架构真正值得企业家借鉴的,不是依样画葫芦设立信托和家办


研究企业家的财富架构,最容易产生一个误区:看到别人用了BVI公司、家族信托、新加坡家办,就认为这些工具本身就是答案。


其实恰恰相反。


张勇、舒萍家族公开呈现出来的结构,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分层”。


第一层是企业经营。海底捞、特海国际等上市公司按照各自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体系运行。


第二层是股权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并不全部由自然人直接持有,而是通过不同持股平台承接。


第三层是家族财富制度。家族信托把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受益人等角色进行安排,使“谁拥有经济利益”和“谁负责管理”不必完全重合。


第四层是专业资产管理。家族办公室承担更广泛的投资和财富管理功能。


如果把这些公开安排转化为企业家可以借鉴的方法,我通常不会先问“是否需要设立家族信托”,而会先把几个更基础的问题问清楚:


哪些资产必须保持稳定控制?哪些资产需要流动性?哪些收益是为了当代家庭成员生活,哪些财富准备长期传承?哪些权力创始人希望继续保留,哪些管理职责应该交给专业机构?


这些问题没有统一答案。目标不同,架构就应该不同。


八、信托也不是财富风险的“保险箱”


还有一点尤其需要提醒。


从公开资料看到企业家使用家族信托,不能自动得出“资产已经实现隔离”“债权人追不到放进信托的资产”“信托架构能够避税”等结论。


信托的实际法律效果,要看设立地和相关资产所在地的法律、信托设立时间、财产来源、信托是否真实有效运行、委托人保留了哪些权力、受益权如何设计,以及是否存在债权人撤销、破产、税务或监管方面的特殊规则。


因此,家族信托真正专业的地方,从来不是把资产简单“装进去”,而是在控制、受益、风险和传承之间寻找可以长期运行的平衡。


这也是为什么大型家族财富规划通常需要律师、信托机构、税务顾问、投资顾问以及家族治理团队共同参与。


结语:从“拥有财富”走向“治理财富”


从海底捞创业,到多个上市平台,再到Apple Trust、Rose Trust、离岸持股公司和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张勇、舒萍家族公开可见的财富架构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中国第一代企业家财富治理转型的样本。


企业规模小时,财富和企业往往是同一件事:公司就是老板最重要的资产,老板本人就是公司的主要决策者。


但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问题开始发生变化。

企业需要继续经营,股权需要稳定持有;家族成员需要分享财富成果;大量上市资产又需要投资和流动性管理;与此同时,还要考虑几十年之后财富如何继续管理。


这时,“有多少钱”已经不是唯一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财富以什么结构存在,由谁管理,谁能够受益,什么资产应该长期留下,什么资产可以转换,以及当创始人逐渐退出日常管理之后,这套制度还能不能继续运行。


从这个角度看,财富规模扩大以后最重要的变化,不只是资产数字增长,而是管理方式发生变化:过去依靠创始人个人意志处理的事项,需要逐步转化为可以持续执行的规则、机构和权责安排。


对企业家客户而言,我更关注方案是否回答了长期目标,而不是是否配置了某一种热门工具。把企业控制、家庭需要、资产流动性和代际安排先梳理清楚,再决定信托、持股公司、家族办公室分别有没有必要进入方案,通常比复制某个知名家族的结构更有意义。


资料来源与说明

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9月13日可公开检索的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文件、美国证券监管披露及公开企业登记资料独立整理、分析和撰写。本文不复制第三方文章表达,不使用未经许可的图片、图表或大段原文,仅对公开事实进行事实性概括并作独立分析。

1.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招股章程》(2018年9月),香港交易所披露文件。

2.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NP United实物分派公司股份公告》(2025年9月2日),香港交易所披露文件。

3.Super H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2025 Annual Report / Form 20-F(2026年4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4.舒萍及SP NP LTD相关Form 3、Schedule 13D等证券权益披露文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025—2026年。

5.香港证券权益披露资料:SP NP LTD于2026年9月8日出售2.59亿股海底捞股份,相关公开披露。

6.新加坡Sunrise Capital Management相关公开企业登记资料及公开报道。

张勇、舒萍家族财富架构研究|公开资料研究稿


发布提示

本文为基于公开资料的研究性文章,不构成对任何特定家族信托、税务安排、投资交易或法律方案的评价或建议。由于完整信托契约及家族内部安排并非公开资料,文中仅分析公开披露能够支持的事实,不对未公开事项作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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