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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观察丨能源领域法规资讯半月刊(2026年9月上旬)
作者:刘毅 易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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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


1.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办法》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09/22d62e1a042a420c846f7598589136e2/c.html


2026年9月1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与报送行为,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印发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与报送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6〕60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为五章24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基本原则及职责分工。


第二章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为兼顾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按照信息敏感程度,将企业需要公开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主动公开的信息有6种,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管网设施情况、企业制度、价格标准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有5种,包含管网设施基础信息、生产运行、服务能力、用户不平衡气量等。


第三章信息报送,包括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立足公平开放工作实际需求,精简原有文件信息报送事项,明确3类需报送信息,包含管网设施基本情况、公平开放服务信息等。同时,优化报送方式、时限与流程,推广应用线上报送,实行“一次性填报+动态更新+定期报送”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四章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包括监督检查主体、违规处理情形、社会监督、分歧认定和信用监管等内容。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办法》中明确,国家油气干线管道运营企业、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运营企业、地下储气库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国家能源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省级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包括文件有效期及解释权属部门等内容。


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252106/content.html


2026年9月1日,为进一步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进行修改并形成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全面体现新《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内容,细化税务行政复议的操作性规定,为纳税人缴费人申请行政复议和税务复议机构办理案件提供具体指引。


《征求意见稿》共10章132条,包括总则、机构和人员、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解与调解、指导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承继了26条、修改了74条、新增了32条。


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8xQLQ9O1QqYMBHgx2Bucw


根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26年9月1日发布的新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科学规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工作,该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4.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石油化工爆炸危险环境电力 装置设计规范》等行业标准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6/art_74c4c2a0052143fcacd282226eedba23.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1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无人驾驶工业车辆》等674项行业标准。其中包括《石油化工爆炸危险环境电力 装置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工程起重运输技术规范、石油化工工程焊接和热处理规范等15项化工行业标准。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了《酵母蛋白》1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单以及《粗梳羊绒机织纱》等2项纺织行业标准外文版。行业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609/t20260903_1165029.html


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6年9月2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日,为切实做好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该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并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国环规气候〔2026〕1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适用于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2025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按照《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执行。


《方案》规定了配额计算方法、配额的发放(包括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核定配额及其发放、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配额清缴等事项。


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03_710301.shtml


根据应急管理部于2026年9月3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有关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隧道施工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隧道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和国铁集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6〕13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隧道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充分保障工程合理工期和安全投入,包括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和造价和健全工期和造价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严格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包括切实提高地质勘察质量、强化设计环节重大风险管控和加强勘察设计巡查和设计配合;四是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管控,包括严格分包安全管理、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是严格监理单位选用和人员配备和强化监理单位中立监督作用;六是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包括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支撑作用和加强隧道瓦斯的培训会诊和管理;七是强化异常工况和事故应急处置,包括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处置规定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包括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和强化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九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加强施工安全技术攻关和及时修订完善技术标准。


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xwfb/zxzc/art/2026/art_f7a75444808e4e3b8f13b7a84ac733e4.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20日,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以下简称2026年度名单)制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印发了《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于已在《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可于2026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8.应急管理部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04_715238.shtml


根据应急管理部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26年8月21日经应急管理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31日公布。


《实施办法》共6章47条,规定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实施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2月16日公布、2017年3月6日修正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施行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实施办法》施行后申请变更、延期的,依照《实施办法》执行。《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应当在《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04_715190.shtml


根据应急管理部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严格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


该征求意见稿适用于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事项。


10.国务院公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9/content_7080188.htm


根据中国政府网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第845号令,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6章38条,适用于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及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并网主体。


《条例》主要从强化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整完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明确新型并网主体的电力安全责任、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管理、优化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五个方面作了修改,同时与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方面,《条例》适应电网规模和结构变化,调整“造成电网减供负荷的比例”和“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比例”具体判定指标,增加县级市以外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域电力安全事故具体判定指标;适应电源结构及其特性变化,新增“发电设备减少出力导致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下降的后果”作为事故判定项;在“发电设备因安全故障停运的时间和后果”事故判定项中增加具体判定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将“供热机组对外停止供热的时间”作为事故判定项。


《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11.国家能源局公告废止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延长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14/cf012a88d0fa4297b6219b506bc72ed0/c.html


2026年9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


国家能源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25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3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36号)、《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9〕70号)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同时,国家能源局公告决定延长《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非生产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能发核电规〔2021〕46号)、《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


12.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609/t20260910_1407525.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3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30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成本核算的主体、内容和方式。


一是核算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必要时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核算经营者相关成本。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可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测算行业平均成本。经营者可以根据依法合规经营需要,核算自身个别成本。


二是核算内容。根据价格法以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识别低价无序竞争行为需要核算的是经营者的个别成本。为此,《通知》提出成本核算原则上以经营者生产特定产品的个别成本为基础。考虑到部分经营者个别成本无法直接核算,《通知》规定可参考该产品的行业平均成本并考虑一定下浮幅度进行核算。


三是核算方式。《通知》提出,核算经营者个别成本应当以经审计或经营者提供的手续齐备的账载资料为基础,相关成本费用应与产品销售价格涵盖的内容相匹配,并考虑产能利用率对个别成本的影响。测算行业平均成本可采取普查或者抽样方式,区域成本差异大的行业可以分区域测算。


1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e0251bbd26fc4b119244b9063731c89a.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7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6〕29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9项。


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被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


14.《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nr.gov.cn/gk/tzgg/202609/t20260910_2938101.html


2026年9月10日,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加强要素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该征求意见稿对适用范围、临时用地选址要求、使用期限、审批层级、复垦责任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15.绿色勘查绿色矿山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s8MJVSMrm166aYFd-VAhw


根据自然资源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的新闻,《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固体矿产绿色勘查规范》《岩心数字化技术规程》英文版标准与ISO 8616《岩溶关键带监测技术规范》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发展成果发布会上正式发布。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共计10个部分,覆盖了煤炭、陆上油气田、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非金属、黄金、砂石、水泥用灰岩、地热矿泉水等我国主要矿产类型,标志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迈入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固体矿产绿色勘查规范》是我国固体矿产勘查领域首项绿色勘查专项国家标准,也是自然资源标准化体系完善绿色矿业制度链条的标志性成果。该标准覆盖绿色勘查设计、驻地建设、道路修建、探矿工程施工、场地恢复、项目检查与验收等全流程核心环节,针对不同地貌区明确差异化施工要求,对浅井、槽探、坑探、钻探等工程提出占地约束、低扰动勘查工艺、分区复绿等关键技术指标。


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岩心数字化领域英文版标准《岩心数字化技术规程》,是基于国内成熟行业标准编译而成,明确了六大主流岩心数字化技术定义与选型方案。


ISO 8616《岩溶关键带监测技术规范》是中国牵头多国共同编制的全球岩溶领域首项国际标准,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岩溶技术委员会成立以来发布的首项标准。该国际标准以我国国内标准为基础,规范了岩溶关键带类型划分、站网建设、指标筛选、数据处理与信息共享。


1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布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609/t20260903_1164991.html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火电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HJ 953.1-202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202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造纸和纸制品业》(HJ 1482-202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2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2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26)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以上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853-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废止。


17.《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11_715968.shtml


2026年9月11日,为推动硝化企业分类治理,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起草了《关于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


在该征求意见稿的附件中,应急管理部针对硝化典型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了《硝化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治理清单》,明确了严格硝化企业分类整治的20项问题情形,包括10类停产整顿、7类暂扣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和3类吊销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情形。


18.国务院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9/content_7080735.htm


根据中国政府网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的新闻,《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6年8月21日国务院第94次常务会议通过后,于2026年9月6日公布。


根据《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所系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条例》共19条,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设立和调整、职责、工作人员的配备、制度建设、法律责任等事项。


《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同时废止。


19.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链接:https://www.mem.gov.cn/gk/zfxxgkpt/fdzdgknr/202609/t20260914_716131.shtml


根据应急管理部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7日,为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能力,规范紧急采购行为,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制定并印发了《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6〕1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计4章29条,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开展紧急采购活动的情形,主要规定了紧急采购方式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暂行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类


20.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再获标志性成果 安徽茶亭铜金矿勘查取得重大突破

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609/t20260902_2937434.html


根据中国自然资源报于2026年9月2日发布的新闻,近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再获标志性成果。安徽省宣城市茶亭地区铜金矿勘查取得重大突破,有望在华东地区新形成大型铜金资源基地,对于提升我国铜、金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茶亭铜金矿床坐落于长江中下游成矿带南陵—宣城铜金矿集区,地处长三角腹地,是近年来我国在火山岩覆盖区新发现的具有超大型规模潜力的隐伏斑岩型铜金矿床。矿区主矿体长约1.2千米、宽约1.1千米,单孔矿体最大视厚度达1371米。初步估算,铜潜在资源超数个大型铜矿规模,金潜在资源达十余个大型金矿规模。目前,深部矿体尚未完全揭穿,资源储量仍有较大上升空间,伴生银、硫等有益组分可综合回收利用,未来建成后有望打造成为华东地区超大型铜金生产基地。


2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526aed1520f142728cd34c98213bcad0.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3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带动作用,及时推广各地创新做法和技术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26〕411号,以下简称《通知》),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通知》提出,此次征集以下7类领域的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视听系统等。


《通知》规定的3项申报要求如下:一是申报主体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二是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三是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申报主体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推荐单位。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六张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 研究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和项目库建设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9/t20260903_1407399.html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3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六张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研究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和项目库建设。


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各牵头部门和地方加快建设“六张网”项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实现高效“投贷联动”;加快梳理一批具有吸引力的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同步完善价费形成等机制和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共同推进“六张网”建设的合力。


23.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草案)》

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hjywnews/202609/t20260903_1165071.shtml


2026年9月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名录》)。


会议指出,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对于全面有效实施法典、维护生态环境法治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修订《名录》是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与排污许可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抓好《名录》落地实施,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做好民生项目服务保障,加强“两高”等项目准入管理,强化生态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要完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管理等制度衔接,持续推进全链条制度综合改革,更好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4.2026年7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04/324fdc3e4908431392b82d19ab10de6b/c.html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6年7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


2026年7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276个,其中风电项目38个,光伏发电项目4236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20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2个。


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伪新能源加注站”排查整治视频调度推进会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fzJM7oNJKKymCfWIjIzHw


根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伪新能源加注站”排查整治视频调度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排查整治“伪新能源加注站”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深化排查整治。


会议指出,“伪新能源加注站”是成品油流通领域的顽瘴痼疾,不仅存在安全风险,威胁公共安全,还破坏国家财税秩序,扰乱成品油流通市场。前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现场核查了湖北省“伪新能源加注站”死灰复燃问题,已依法推动78家“伪新能源加注站”全部拆除相关设施;湖北省延伸查处了非法销售点189个、非法运输车辆143台,刑事立案180起、刑拘142人,治安拘留265人,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参照湖北省工作方法,不留死角起底排查本地区“伪新能源加注站”,确保查深查透查实。要强化全链条联合执法,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统一执法口径、细化裁量标准、加强会商研判,坚持“应罚尽罚、过罚相当”,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严格落实成品油跨部门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包括“伪新能源加注站”在内的黑加油点排查整治,拓宽线索来源和排查方式,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提升联合监管、核查处置和执法协同能力,严防反弹回潮。


26.亚洲单机容量最大燃机发电项目正式投运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04/f877d5e3648c4e458f2d4ebbc62927ef/c.html


根据能源中国客户端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近日,由中国能建华北院总承包、山西电建承建的亚洲单机容量最大、效率最高的燃机发电项目——国投舟山燃机调峰发电项目2号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运营。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括两台机组,均为目前亚洲单机容量最大、效率最高的GE 9HA.02重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2*848.31兆瓦,在保证优越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同时兼具天然气掺混氢气燃烧能力,是浙江省第一个H级燃机项目,具有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调峰性能优越等特点,是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千项万亿”重点能源工程。


项目投产后,全年最高发电量可达50.54亿千瓦时,碳排放强度仅为同容量等级燃煤机组的40%,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249万吨,将有效提升浙江电网调峰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双碳”目标实现和浙江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清洁动能。


27.世界第一高坝一期三台机组全部投产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04/6f8fb9ab933f49b490e5317c72f5b40f/c.html


根据新华社于2026年9月4日发布的新闻,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一期三台机组当日全部投产。


双江口水电站坝高315米,是当今世界第一高坝,总装机200万千瓦,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5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年平均发电量约77亿千瓦时,可提升大渡河全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每年为下游梯级电站群增加66亿千瓦时的发电量,是大渡河上游兼具防洪、发电、水资源调配功能的控制性水库和龙头电站。


28.自然资源部发布第三批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链接:https://gi.mnr.gov.cn/202609/t20260904_2937623.html


2026年9月4日,为深入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扎实推进“十五五”开局之年美丽中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组织开展了2026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评选出的24个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案例12个、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案例10个、矿业遗迹保护案例2个)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经过。


上述24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各方加快修复治理、落实法定修复责任、推动生态价值转化的鲜活实践。


29.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73个智能光伏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6/art_49854ea253964d85a688bc4a07fe0714.html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9月9日发布的新闻,2026年9月1日,为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第24号公告,公布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共计73个。


30.自然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6》

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609/t20260911_2938139.html


根据自然资源部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的新闻,该部于近日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6》。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6》着重介绍了2025年以来中国在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方面的新变化,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进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新动态,以及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新成果。


据介绍,我国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十四五”期间,中国新发现战略性矿产大中型矿产地398处,其中大中型油气田225处,油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保持高位增长,铜、金、钾盐等矿产勘查取得历史性突破,锂、氦气、高纯石英等战略性新兴矿产勘查实现跨越式发展;地质勘查投资连续第五年正增长,找矿取得重要进展;主要矿产品供给平稳,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显著;国际合作助力全球矿业繁荣。


31.2026年9月11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施调控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wdt/xwfb/202609/t20260911_1407564.html


2026年8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美伊冲突再度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

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9月11日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435元、4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260元、250元。


32.第16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链接:https://www.nea.gov.cn/20260913/9dc0d216f91b44ca8073a8ffe47a438c/c.html


2026年9月13日,第16次亚太经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开幕。


本次会议是2026APEC“中国年”能源领域部长级机制性活动,以“共筑普惠、创新、协同的亚太能源共同体”为主题,重点围绕三个优先方向开展讨论:一是高质量能源普惠,构建安全、可靠、充足、韧性、普惠、可持续、可负担的高质量能源体系,在加强APEC各经济体基础用能覆盖的基础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二是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既强调能源系统对算力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又发挥人工智能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增强系统韧性的赋能价值,从而实现数字经济与能源转型互促共进;三是亚太能源协同共治,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油气通道、应急储备、跨境电力互济等领域协作,兼顾各经济体发展阶段与资源禀赋差异,同步推动知识能力建设协作,共同应对市场波动、供应链风险和极端天气等多重挑战。


33.2026年8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链接: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609/t20260915_1965312.html


2026年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6年8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生产降幅收窄,原油生产稳定增长,天然气生产由降转增,电力生产保持平稳。


原煤生产降幅收窄。8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3.6亿吨,同比下降7.7%,降幅比7月份收窄2.4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167万吨。


原油生产稳定增长。8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843万吨,同比增长0.8%,增速与7月份持平;日均产量59.5万吨。


原油加工降幅收窄。8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5907万吨,同比下降6.9%,降幅比7月份收窄8.9个百分点;日均加工量190.6万吨。


规上工业电力生产基本平稳。8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943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日均发电304.4亿千瓦时。分品种看,8月份,规上工业火电降幅扩大,水电增速放缓,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其中,规上工业火电同比下降4.3%,降幅比7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水电增长2.8%,增速放缓3.9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核电增长9.4%,增速加快2.8个百分点;规上工业风电增长7.9%,增速加快3.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太阳能发电增长10.3%,增速加快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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